會務費屬于咨詢服務類,一般納稅人稅率6%,小規模納稅人3%。
顧名思義是因為召開會議所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租用會議場所費用、會議資料費、交通費、茶水費、餐費、住宿費等等,包含的內容比較多。
按照目前較普遍的操作方法,很容易被鉆空子、出紕漏,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的思考和問題,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規范“會務費”處理辦法,使其合規合理,不能任其隨心所欲。
擴展資料
參加上級或其他單位組織的會議,都應該屬于“會務費”范圍,憑會議組織者開具的“會務費”發票在“公務費---會議費”報銷列支,和“業務招待費”根本沒有關系。
如果一味的把餐費、住宿等歸入“業務招待費”范圍,不加區分內容的性質,會造成某些單位鉆政策的空子,憑服務行業開具籠統的“會務費”發票入帳,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和弊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會務費
增值稅的計算方法與開具發票的種類無關,是由增值稅納稅類型決定的(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只要取得收入無論開具的是普通發票、增值稅發票還是不開具發票,都按不含增值稅收入(不含增值稅收入=含增值稅收入/[1+17%或13%])依增值稅稅率(17%、13%)計算銷項稅額,在減去進項稅額就是應納增值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按不含增值稅收入(不含增值稅收入=含增值稅收入/6%或4%)依6%(工業、加工和修理修配行為)或4%(商業)的征收率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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