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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實行的營業稅,以國務院1993年12月13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財政部1993年12月25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為基本法規,并從1994年1月1日起實行的。它是流轉稅的主體稅種之一,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稅種。營業稅是對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具體地講,營業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償提供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郵電通信業勞務和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的特點有哪些?營業稅與其他流轉稅相比,具有以下特點:1、一般以營業額全額為計稅依據營業稅屬傳統商品勞務稅,計稅依據為營業額全額,稅額不受成本、費用高低影響,對于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按行業設計稅目稅率營業稅實行普遍征收,現行營業稅征稅范圍為增值稅征稅范圍之外的所有經營業務,因而稅率設計的總體水平一般較低。但由于各種經營業務盈利水平高低不同,因此,在稅負設計中,一般實行同一行業同一稅率,不同行業不同稅率。3、計算簡便,便于征管由于營業稅一般以營業收入額全額為計稅依據,實行比例稅率,稅款隨營業收入額的實現而實現,因此,計征簡便,有利于節省征納費用。營業稅的立法原則是什么?營業稅是我國流轉稅中的主體稅種之一,也是地方稅體系中的主體稅種。立法原則主要體現在:1、廣泛籌集財政資金營業稅的征收面比較廣,不論是城市還是鄉村,不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只要發生應稅行為,并取得營業額,就要納稅。隨著我國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營業稅的收入也逐步增長。因此,營業稅在廣泛籌集財政資金、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仍發揮重要作用。2、體現國家政策,促進各行業協調發展營業稅按不同行業的經營業務及其盈利水平,確定征免界限,設計差別稅率。對一些有利于社會穩定、發展的福利單位和教育、衛生部門給予免稅;對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采用低稅率,如交通運輸、郵政電訊、文化體育等適用3%的稅率;而對營業收入較高的歌廳、舞廳、高爾夫球場等適用5%―20%的高稅率,充分體現營業稅既保證財政收入,又照顧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行業發展的立法精神,以便較好地發揮稅收對第三產業發展的調節作用。3、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營業稅按行業設計稅率,同一行業同一稅率。由于對同一行業采用相同稅率,企業取得的營業額相同所含稅金也相同。如果企業加強經營管理,降低成本費用,企業利潤就會增加;反之,成本費用上升,企業利潤就會下降。因此,經營管理好的企業,稅負不提高,有利于激勵企業不斷開拓進取;經營管理欠佳的企業,稅負也不降低,有利于鞭策落后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其中:1、單位:是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其他企業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2、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業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有經營行為的外籍人員。3、構成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的條件:(1)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必須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2)提供勞務的應稅行為必須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3)必須是有償或視同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不動產的所有權。只有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才構成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否則就不構成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營業稅扣繳義務人?根據營業稅有關規定負有代扣代繳營業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主要有:(1)建筑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2)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以受托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3)分保險業務,以初保人為扣繳義務人;(4)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應納稅款以售票者為扣繳義務人;(5)演出經紀人為個人時,其辦理演出業務的應納稅款以售票者為扣繳義務人;(6)個人轉讓除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無形資產,其應納稅款以受讓者為扣繳義務人;(7)境外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者為扣繳人;沒有代理者的,以受讓者或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營業稅稅目有哪些?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三方面。其中,提供應稅勞務包括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7個稅目,加上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現行營業稅共有9個稅目。加工和修理、修配,由于改為征收增值稅,不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從營業稅角度稱之為非應稅勞務);對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期貨業務不征營業稅;對金融機構的貨物期貨的買賣,也因改征增值稅的緣故不征收營業稅。具體稅目如下:1、 交通運輸業: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2、 建筑業: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3、 金融保險業:金融、保險4、 郵電通信業:郵政、電信5、 文化體育業:文化、體育6、 娛樂業: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游藝7、 服務業: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游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8、 轉讓無形資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譽9、 銷售不動產:銷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營業稅減免稅有哪些?減征或者免征營業稅,是對某些應稅行為或納稅人給予鼓勵或照顧的一種特殊措施。通過減免稅措施,可以把營業稅的統一規定和必要的靈活性結合起來,解決征稅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更好地執行稅法。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營業稅減稅免稅權集中在國務院,除此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減稅免稅。同時,營業稅有關規定,納稅人的以下應稅行為,免征營業稅:(1)納稅人的營業額末達到起征點的;(2)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3)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4)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5)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6)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廠(7)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8)校辦企業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提供的應稅勞務(旅店、飲食業和娛樂業除外);(9)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民政福利企業,所提供的服務業(廣告業除外)勞務;(10)保險公司提供的1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11)個人轉讓著作權;(12)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及農業生產的行為。營業稅稅率?是應納營業稅稅額與營業收入的比例。營業稅實行比例稅率。營業稅的稅率,是根據不同的行業和不同的經營業務,按照這些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程度、基本保持原總體稅負水平、簡便的原則進行設計的。具體稅率分為4檔:(1)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業、文化體育業4個稅目的稅率為3%;(2)金融保險業的稅率為8%,現行為5%;(3)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3個稅目的稅率為5%;(4)娛樂業稅目的稅率為5%至2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營業稅計稅依據?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提供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或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統稱為營業額。營業稅的營業額一般按以下原則確定:(1)以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營業額。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各種性質的價外收取。(2)通過正列舉,規定一些項目的若干費用可扣除。如廣告公司付給媒體的廣告發布費可扣除,旅行社代游客支付的門票、交通費等費用可扣除等等。(3)如果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下列順序核定其營業額:①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②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③按下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4)納稅人取得的外匯收人在計算營業額時,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折合成人民幣計算,其營業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營業額發生的當天或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營業稅納稅期限?按營業稅有關規定所確定的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后,計算應繳納營業稅稅款的期限。根據營業稅有關規定,營業稅具體的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依納稅人應納稅額之大小核定,可核定為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但金融業(不包括典當業)的納稅期限為1個季度,保險業的納稅期限為1個月。什么是混合銷售行為?1、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營業稅的應稅勞務又涉及增值稅的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其確立的行為標準有兩點:一是其銷售行為必須是一項;二是該行為必須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其貨物是指增值稅稅法中規定的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其應稅勞務是指屬于營業稅稅法規定的應稅勞務。例如,患者到醫院治療、醫生進行診斷、醫院按本院醫生的處方出售藥品給前來就診的患者,從患者和醫院的角度看,這是一項行為,但從稅收觀點看,藥品銷售屬于貨物的銷售,診斷屬于提供應征營業稅的勞務。這種行為是混合銷售行為。2、混合銷售行為的劃分原則:營業稅現行政策,對混合銷售行為的劃分確立了如下原則:(1)從事貨物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一律視為銷售貨物,不征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則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征收營業稅。例如:建材廠銷售鐵門,同時負責給客戶上門安裝,這種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征收增值稅;建筑安裝公司承包一項工程,在負責施工的同時給建設單位提供建筑安裝材料,這種混合銷售行為應征收營業稅。所謂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所謂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銷售額與營業稅應稅勞務營業額的合計數中,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營業稅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2)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發生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銷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征增值稅,不征營業稅。(3)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于混合銷售行為,必須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征收機關確定。什么是兼營行為?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中,既存在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行為,又存在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非應稅勞務的行為。非應稅勞務是指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的勞務。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征收增值稅。納稅人兼營的非應稅勞務是否應當一并征收增值稅,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征收機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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